商鞅们的宿命 | 如何看待商鞅? | 商鞅是功大还是过大 ?
来源: 保守主义评论
商鞅(约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姬姓,公孙氏,名鞅,卫国人。战国时期政治家、改革家、思想家、军事家, 法家代表人物,卫国国君后代。
商鞅、韩非、李斯,法家思想的代表,最后均死于非命,恐怕并非偶然。在不受约束的利维坦面前,没有人是安全的,包括那些帮助缔造利维坦的人。事实上,为了帮助君主集权,他们严重损害了许多人(包括其他权贵)的利益,因此,在目标达成后,君主乐得把这类人抛弃,作为替罪羊,以舒缓民怨。
另外,商鞅们的灭亡还有一层原因。在帮助君主集权的同时,他们也成为“一人之下、万人之上”的权臣。由于握有行政资源,他们甚至可以左右君主的废立,这一点,从赵高伙同李斯操纵皇位继承即可看出。换句话说,他们本身已经是君权的最大威胁。按照法家的一贯主张,君主怎么会容得下这类人。从这个角度看,他们的命运几乎是注定的。
不过,话说回来,即使我们普通人都能明白的道理,商鞅们怎么会不理解?
原因可能有二:
其一、他们太聪明、太自负,认为自己是例外。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超然于这套制度。他们没有料到,这套制度一旦启动,将超出他们的控制,按照自己的逻辑运行。于是,商鞅用生命贡献了一个成语“作法自毙”。
后五月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“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”商君喟然叹曰:“嗟乎,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”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国。魏人曰:“商君,秦之贼。秦强而贼入魏,弗归,不可。”遂内秦。商君既复入秦,走商邑,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。秦发兵攻商君,杀之于郑黾池。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,曰:“莫如商鞅反者!”遂灭商君之家。 《史记·商鞅列传》
其二,他们也许预料到结局,但仍抱有侥幸心理。有时候,他们觉得用性命(包括家族的命运)搏一时的荣华富贵是值得的。换言之,他们有一种“过把瘾就死”的心态。但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,他们又会萌生悔意,觉得这赌注未免过大。为此,李斯用生命贡献了一个成语“东门黄犬。”
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,论腰斩咸阳市。斯出狱,与其中子俱执,顾谓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 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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